Sunday 25 October 2015

OT成風, 是誰的錯?

敝公司的Official Working Hours是 8:30a.m. 至 5:30p.m. 明顯地, 兩個時間都是有點堅離地。做不到8:30a.m.的原因有二。第一, 當知道上班時間跟下班時間沒有正比關係時, 你還會準時8:30a.m.上班嗎? 第二, 因為很多客戶在9:30a.m.左右才開門 , 你這麼早回去幹嘛。(真正的原因就不要說了, 哈哈, 你明啦, Your humble servant)
至於放工時間, 假設你在9:30a.m.上班, 每天工作8小時, 加上一小時午飯時間, 準時下班的時間應是6:30p.m. 。多給你一小時buffer, 7:30p.m.後放工即是OT, 問問自己有多少天能夠準時下班, 為什麼每天都要OT呢?哪方面出現問題呢?
事先聲明, 前輩之前說過身為一個Professional, 上班的時間應該是task-based, 而不是time-based。 我們返工不是hea時間, 因此每天抱著 "無驚無險又放工啦" 的心態是不對的。我認同此說法, 畢竟當你對事情上心時, 是會不自覺地為它貢獻更多時間和心機。
問題來了, 好一個task-based... 當不合理多的tasks遇上固定的一個腦、兩隻手和廿四小時, 你除了亂做、劈炮、卸膊外, 解決辦法應該只剩下OT。然後一邊做, 一邊怨: Job沒有錢請足夠人手來做; 客戶沒有早早埋數令你沒有足夠日子來做; 不用睡覺的In-charge 和經理不斷出Q問問題令你沒有完成的一天。說實話, 怨天怨地到頭來都不知可以怨誰, 唯有怨自己當初決定要走上這條審計路。
不久之前有研究指出香港的OT時數全球排第一, 打工仔每星期工時平均過50小時。我有信心審計是其中一個行業拉高這個記錄而令香港奪冠。這實在不是一個光彩的第一名, OT時數多不代表勤力, 反而是資源沒有被合理有效地分配的結果。工作量愈來愈多, 但人手仍然是一樣, 任你如何提高工作效率, 都不能把人變做鐵人, 不用OT是不可能的。那麼這是社會的錯, 行業的錯嗎?
最近有位Client說我是 "痴線既女人" , 因為我在星期日發了一封電郵給他。當刻很想說: "你估我想架?!" 時間短了, Audit Scope 一樣, 我不OT怎能夠完成。每個Job、每位同事都是面對同樣情況, 久而久之, OT的情況逐漸變成常態。當你在週末回公司, 發現公司像平日一樣人山人海, 這是一件多麼可怕的事。(留意, 這是常態, 而不是習慣。我沒有這樣痴線養成OT的習慣。)
有同事說, 我們是否應該團結一點, 群起反抗? 簡單如Non-Peak期間的Weekend不工作, 放假不工作。我不想做壞規矩, 但哪有Non-Peak, 我們哪有Bargaining Power 說不。上次我拒絕了金魚和貓頭鷹的OT Request, 我足足擔心了數天。說起OT成風, 我們每個有份OT的人都在助長這風氣。
<OT> 一文是在今年3月Peak Season期間寫的, 事隔半年, OT情況依舊。我只是想說, Don't take your people's overtime working for granted。他們回來工作, 不論是抱著回來應酬你的心態, 還是想盡力完成沒完沒了的Tasks, 他們都在貢獻自己的時間, 而這些永不回頭的時間並不是金錢能夠彌補, 更何況很多時連金錢的補償也沒有。怨天尤人也無補於事, 不要再活在別人的期望裡, 只要做好本份, 對得住自己便可以了。
http://freshaccountant.blogspot.hk/2015/03/ot.html
有關Task-based的說法: <你今晚返屋企繼續做啦>http://freshaccountant.blogspot.hk/2015/04/blog-post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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