Sunday 15 October 2017

回憶的載體

今年多逛了書店,因而買了很多新書。新買回來的書塞不進書櫃,就隨便放在飯桌。開飯時把整疊書放在床上,睡覺時放回飯桌,翌日開飯又搬回床上,如是者每天搬來搬去。這週末被迫留在家中,終於狠下決心把櫃內所有東西搬出來。之前每次執屋銳意大換血,結果得出上格櫃搬到下格櫃。失敗原因離不開以下幾個。
第一:這東西有用。
就算現在未必用得著,可能將來有用呢。望著穿不下的衣服,或者遲些減肥成功就穿得到呢?看著大學的書本,或者某天我要翻開Business Law查一下某某case呢?還有一大堆裝飾品,裝飾都算是一個用途吧。有用與否視乎你對有用的定義。
第二:這東西新買未用過。
在淘寶貪便宜淘回來的垃圾,碼數不合的減價貨和已經不喜歡的新買手袋。未用過不代表有用,甚至因為沒用才導致買回來後一直被冷落。你不再喜歡,但因為就這樣丟掉感覺很浪費而把它們放回原位,留待下次發落。
第三:這東西擁有一段值得回味的回憶。
簡單來說:「我捨不得你……」
雖然我討厭亂七八糟的環境,但自問也是一位極喜歡攬著舊東西不放手的人。即使在這寸金尺土的地方,我每次執屋都是唱著我捨不得你……yeah yeah而失敗收場。不知是哪來的決心和勇氣,今次我定下了一個執屋標準:三年不動的有用極有限,新買未用過不是一個原因,同樣以三年作期限,買後三年內不動的同樣掉入To throw away pool。
可是來到回憶一關,再不是衡量有用沒用的問題。首先找來了一大堆教科書,這本是Year 2上Management accounting用的,那本是final year上那個滿口印度口音的大陸professor的finance course時用的。論回憶,中學的教科書更甚。一堆又一堆寫滿notes的past paper,F.5, F.6, F.7的試卷和答題簿,還有三本我至愛的地理書。拿走上面全部的書,櫃底還有一大堆畢業照、紀念冊、名信片、同學們親手寫的聖誕卡等等。看著看著,點點校園回憶全部湧出來。
我輕輕抹走書本上的塵,卻抹不走紙張發黃的痕跡。不論是書本、相片還是裝飾品,它們有用與否不是指物件本身的用途,而是它們每件都是回憶的載體。可惜,回憶載體的替代品就只有回憶本身。回憶的載體佔據土地空間,而回憶本身佔據的是腦袋空間。有人常說:別人可以拿走你的所有,除了你腦內的回憶。我反而對自己腦袋沒什麼信心,總覺得回憶這回事需要回憶載體去幫忙儲存,否則不知哪天會逐漸把曾是珍而重之的回憶忘記了。
三年沒用就要扔掉的規矩令我清走大部分大學時期的書,畢竟accounting的知識日新月異,四五年前的、還要是US GAAP的東西確實不知留來幹嘛,要make reference頂多用QP materials好了。大學回憶?相信我在大學的回憶不用靠教科書來refresh吧。反而中學的所有東西完封不動放回書櫃,如果有天我再次拿起這份那份notes連這是什麼都忘記了,那就是回憶載體完成歷史使命的時候了。
P.S. 收筆後突然想起朋友常打趣道,你這麼喜歡留在過去,難怪你跑去當審計了。其實,兩者有什麼關係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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