Monday 3 July 2017

新丁講故:淋雨

雨下個不停,一直下雨不是重點,問題是以為太陽終於出來,怎料轉頭雨便傾盆而下。

Emma今天又開Job,因為Junior兩天後才落field,她托著兩大個File,加上Notebook、火牛、文具,出發到client office。雙手早已被佔據,她強行把所有東西揹在一邊膊頭,好讓空出一隻手撐傘。

下雨天,跟浪漫完全扯不上關係。汽車駛過濺起的水花、不識趣的路人開著傘佔據著簷篷底、露天巴士站的非人性化設計,都令人特別煩躁。

Emma站在路旁等巴士,想起待會要在巴士上人迫人,人人都拿著滴著水的雨傘,心中懊惱著......

如果,現在有個帥哥駕著房車駛過,問道要坐順風車嗎?
如果,現在有個大叔駕著的士在旁邊,問道小姐要過海嗎?
如果,現在有任何一個人能幫她拿一下東西,好讓她從口袋中取出八達通......
如果,現在停雨,好嗎?

天氣彷彿與Emma作對,雨勢愈來愈大,她顧不了雨水已把她的衣物輕微沾濕。她緊抱著那個Longchamp輕名牌買餸袋,眼前只擔心裡面的電腦和Paper file的安危。

電話傳來叮叮兩聲,有message。

本來就沒有多餘的手看電話,但都市人對於message叮完不看不秒覆,心裡總會忐忑不安。

用膝頭頂一頂,轉一轉手,從手袋中拿出電話,順道取出八達通。

「紅色暴雨警告現正生效。」

頂!又紅雨,又返工先來紅雨。

忍不住,頂了出聲。好大雨。好重。

Anyway,就算出門時已紅雨,工還是要返的。

她討厭下雨,因為穿著那濕漉漉的衣服回到office,要又濕又冷的撐一整天。她緊握著傘,減低雨點入侵她的無形空間。

不過,女生總是矛盾的。

她更想是把所有東西丟在地上,然後站在暴雨中,狠狠地淋一次雨。她不愛打傘,覺得雨傘不過是人類害怕接觸大自然的一種自我保護工具。小時候,總喜歡取笑那些沒帶傘的人,隨便拿個膠袋、取份報紙遮著頭蓋就當擋了雨,彷彿頭頂比身體任何一處都不能被弄濕似的。天氣好時,喜歡與陽光玩遊戲。下雨時,也應與雨水好好來一次無距離接觸。

人總要豁出去,好好地被雨水淋一淋。從另一角度看世界,這種衝擊光想想已經夠興奮了。

一個典型的星期一,一個下雨的早晨,一個不帶腦袋上班的人,思緒飄到十萬丈遠......你看電影電視劇看上腦吧。

女主角傷心時總會遇上突如其來的暴雨;
男主角仕途不如意時碰巧在街上遇著滂沱大雨;
男女主角最後總愛在雨中擁吻。

巴士,還未到。淋雨?別玩了。

淋濕了自己沒大礙,至多淋病,明天還是要上班。手上拿著file電腦,淋濕了卻可大可小。記起地理科老師教過,香港等城市因為空氣污染,所以雨水均是偏微酸,具侵蝕性。因此我們在下雨撐傘是為了減少與雨水的身體接觸。更重要是,撐傘是路人與路人之間角力的工具。傘愈大,攻擊力愈強,分劃的地盤便愈大。

淋雨?別傻了。比起在戶外日曬雨淋的工作,office工作已經輕鬆得多。

誰說下雨天不浪漫,對於多愁善感的人,下雨天豈能只用浪漫一詞來形容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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#新丁講故 #淋雨 #審計新丁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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